服务公告:
欢迎来到青岛淳远大件运输公司网站
联系电话:400-002-3329
物流运输宝典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物流运输宝典 >

以案释法:大件运输车辆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案

添加时间:2022-03-14 14:15 来源:淳远国际物流 作者:www.komacrew.com

  2020年7月至9月,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大件运输联网审批事后监管抽查工作,依法打击违法运输车辆,特别是重点打击未按申请路线行驶高速公路、未按申请类型运输货物、未按要求提供护送、“一证多用”、办理“假证”通行等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现选取成都鑫天众运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案,希望广大大件运输企业引以为戒。

  案情简介

  2020年8月27日,成都鑫天众运业有限公司在贵州省大件运输许可平台上申请大件运输,经审核通过,获得许可证号A5200002020082700453的《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该许可明确其所属车牌号为川ACK168牵引川A1191超的车辆,装载不可解体货物风力发电机,车货总重75吨,超重26吨,车货总长16.44米,超长0米,总宽3.2米,超宽0.65米,总高4.95米,超高0.95米。在2020年8月28日16时38分至2020年9月20日23时59期间,从出发地贵州省贵阳市运往目的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通行证申请具体通行路线为贵州区域路线:贵阳经开收费站—G6002贵阳绕城高速——G69银百高速--黔桂界,广西壮族自治区域路线:桂黔界—G69银百高速—上宋互通—G80广昆高速—G7201南宁绕城高速—G72泉南高速—G59呼北高速—资源收费站。同时该车属于《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规定的特定类型,提供护送方案,保证运输途中全程采取护送措施。

  调查与处理

  高速路政执法人员在开展大件运输车辆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通过调取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平台及ETC门架系统稽查结果,对该车进行检查,发现: (1)该运输车辆在许可运输时间内,实际行驶高速公路路线为:贵阳经开收费站—G6002贵阳绕城高速—S85贵都高速—G76厦蓉高速—黔桂界。与已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许可证号A5200002020082700453)许可通行路线不符,未按许可规定路线行驶。 (2)其许可运输时间内护送车车辆行驶轨迹为:贵阳经开收费站—G6002—S85贵都高速—贵定南收费站,未保证运输途中全程采取护送措施。

  通过大数据后台稽查调查收集到的车辆通行流水数据、电子数据照片、驾驶员在现场提供给路政执法人员验真《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等相关证据,确定成都鑫天众运业有限公司所属,车牌号为川ACK168牵引川A1191超的车辆,在2020年8月28日期间,未按大件运输许可(许可证号:A5200002020082700453)规定通行路线行驶、未按规定全采取护送措施,已构成违法超限运输,移交当地所属高速公路管理机构立案处理。

  法律分析

  一、《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六条规定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大件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行驶公路。

  二、《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十条规定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的,承运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公路超限运输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货物的名称、外廓尺寸和质量,车辆的厂牌型号、整备质量、轴数、轴距和轮胎数,载货时车货总体的外廓尺寸、总质量、各车轴轴荷,拟运输的起讫点、通行路线和行驶时间; (二)承运人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办人的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三)车辆行驶证或者临时行驶车号牌。 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或者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或者总质量超过100000千克,以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记录载货时车货总体外廓尺寸信息的轮廓图和护送方案。 护送方案应当包含护送车辆配置方案、护送人员配备方案、护送路线情况说明、护送操作细则、异常情况处理等相关内容。

  三、《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二十条第一项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经批准进行大件运输的车辆,行驶公路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取有效措施固定货物,按照有关要求在车辆上悬挂明显标志,保证运输安全; (二)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行驶。

  四、《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第三款第四款规定大件运输车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违法超限运输: (三)未按许可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的; (四)未按许可的护送方案采取护送措施的。

  典型意义

  “十三五”期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行政审批实行联网办理和并联审批的有关要求,我省启用了贵州省大件运输许可平台,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办理大件运输许可,彻底结束了贵州省大件运输审批线下办理、多头跑、跑多次的陈旧模式,开启了“一网通办”的新篇章。贵州省大件运输许可平台于2017年10月正式启用,申请人可通过贵州省大件运输许可平台在线申办跨省、省内的大件运输申请,在线查看实时办理进度,在线打印《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审批范围涵盖了全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县乡公路,参与审批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可通过平台进行申请信息的转送,审查意见的反馈。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彻底实现全程不见面审批。同时,进一步加强大件运输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从路况勘察、涉路施工管理、“会商会审”服务工作等方面对审查环节进行规范,从入口核查、出口查验、道路巡查、后台数据稽查、违法处罚、信用承诺以及宣贯政策等方面对大件运输车辆的开展事中事后监管。

  下一步,我省将不断优化“管理创新”模式,提升我省大件运输审批服务水平,切实降低物流成本,优化营商环境,希望大件运输企业能够遵守规则、诚信经营、合法运输,共同为贵州省高速公路创造高效、安全的交通运输通行环境而努力。

  来源: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X

全国服务热线:
400-002-3329
海运出口热线:
1867898627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