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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件运输企业承运资格划分-重新划分

添加时间:2018-02-24 09:21 来源:淳远国际物流 作者:www.komacrew.com

  大件货物

  指在公路或城市道路上运输的、且在车辆装载后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可解体物品:

  1、车货总高度超过4米。

  2、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3、车货总长超过18米。

  4、车货总质量超过49吨。

  我国对大件运输企业承运资格一般划分为四类,其中第四类为最高等级。

  一类 承运一级物件;

  一级大型物件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

  1.长度14米-20米(含14米)。

  2.宽度3.5米-4.5米(含3.5米)。

  3.高度3米-3.8米(含3米)。

  4.重量20吨-100吨(含20吨)。

  二类 承运一、二级物件;

  二级大型物件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

  1.长度20米-30米(含20米)。

  2.宽度4.5米-5.5米(含4.5米)。

  3.高度3.8米-4.4米(含3.8米)。

  4.重量100吨-200吨(含100吨)。

  三类 承运一、二、三级物件;

  三级大型物件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

  1.长度30米-40米(含30米)。

  2.宽度5.5米-6米(含5.5米)。

  3.高度4.4米-5米(含4.4米)。

  4.重量200吨-300吨(含200吨)。

  四类 承运一、二、三、四级物件;

  四级大型物件指达到下列标准之一者:

  1.长度在40米及以上。

  2.宽度在6米及以上。

  3.高度在5米及以上。

  4.重量在300吨及以上。

  我国计划对大件运输企业承运资格重新划分

  GB1589-2016出台以来我国逐步对超限、超载从根源上杜绝,而从运输设备开始治理将事半功倍。

  行业管理部门对大件运输行业政策、法规方面将加以改进,而大件运输企业承运资格的重新划分,将是行业政策改革的先行者。

  我国计划对大件运输企业承运资格重新划分为5类,即特一类,一类、二类、三类、四类与原政策相反特一类为最高级别

  新政将按照大件运输企业运输能力、资产规模、车辆条件、经营业绩、安全状况、服务质量、人员素质和科技应用等方面的指标进行划分。

  新标准对拥有液压轴线车辆成为重新划分的准入条件。

  按新政策划分后我国特一类企业将寥寥无几,一类企业也屈指可数。

  在特大件货物招标、承运方面,特一类、一类企业竞争力将明显增强。

  计划长期发展的大件运输企业或个人应提前关注轴线车辆采购、技术人员培训等事宜。

  轴线车辆生产企业也应提前布局产品质量、技术、产量等事项做好大件运输企业坚强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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