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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路运输公司的经营方式

添加时间:2016-11-17 11:09 来源:淳远国际物流 作者:www.komacrew.com
  1)自营
  轮船公司本身购买或建造船舶,自行经营航线业务。通常是规模较大的海运公司才自营。
  2)租船营运
  公司本身并无船舶,而以租船的方式,自船东处取得船吨,从事货物船运或转租营运。
  3)委托经营
  小型轮船公司将船舶委托给大轮船公司或有经验的代理人代为营运。通常付给代理费、货运佣金或给付代营费为受委托人的报酬,而盈亏仍由船东自行负责。
  4)联合营运
  各轮船公司在某一航线组织海运联盟,采取联合营运,同一航线或数航线的所有货运公平分配装运,或运费收入公平分配,但各公司仍保持其独立性。
  5)自运
  大规模的生产企业,为运送本身的货物,而购船或租船自行营运。
  6)船务代理
  以船东或租船人的名义代办客货招揽、船务处理、装卸货物及进出口手续等,以收取佣金或手续费为报酬的业务为船务代理。
  7)船业经纪
  代办各项业务,以收取佣金为报酬,但其经营范围较广,包括船舶买卖、代理船方或货方洽谈办理租船业务、从事海事案件的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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